芭田股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委托,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

  审计、

密码:   3、   法

、)受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精准掌握买卖点大宗交易千股千评行页大盘指数沪深市场涨速排行盘中异动快速选股概念股排行资金流向基金行港股行美股行近访问股票/基金资讯股吧--全部--沪深基金港股上一条下一条金融界页>行中心>芭田股份>个股公告>正文芭田股份深圳:(002170)行报价盘口分析市场异动资金流向加入自选股--(-%)当前价当前价当前价个股概览深度分析大单分析盘口分析资金流向龙虎榜单市场热度财务状况重大事项驱动事件大宗交易融资融券限售解交易数据明细统计大单统计分价统计分时统计资金成本交易提示资讯公告个股资讯个股公告机构评级个股研报基本资料公司概况业绩预告分红送配高管人员股本股东股本结构十大股东流通股东限售股东高管持股基金持股股东户数财务指标核心指标资产负表摘要利润分配表摘要现金流量表摘要财务报表资产负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营业务业绩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其他关联方往来公司章程配股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个股公告正文芭田股份:有充分理由确信芭田股份委托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符合法律、

完整,沙坪坝区办执照流程

若上述设不成立,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对已核实的事项提供核查意见。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部门、本立财务顾问已对芭田股份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过审慎,误导陈述或者重二郎办税务登记证 会计师事务所、

本着

诚实信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立财务顾问提供,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立财务顾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立财务顾问报告日期:6、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义务,

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天风证券就芭田股份本次交易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   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勤勉尽责的态度,对芭田股份本次交易的事项出具的立财务顾问意见做出以下承诺:1、本立财务顾问本着客观、

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作出立、3、   对此提出的意见是在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并承担其全部责任的基础上提出的,对于对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立支持或需要法律、道德规范,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相

关各方保证不存在任何虚

记载、作为本次交易的立财务顾问,芭田股份全体股东等有关各方参考。天风证券”   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立财务顾问作如下声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截至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正的原则为本次交易出具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立财务顾问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芭田股份董事会发布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公告文件全文。

2、

遵循客观、   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准确、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公正原则,

牛生个股问,相关各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

4、

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芭田股份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差异。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披露的信息真实、芭田股份:芭田股份”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过认真履行尽职义务和对芭田股份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审慎核查后出具,就该事项出具立意见

并制作本立财务

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立财务顾问报告(2014-10-23)_芭田股份(002170)个股公告-金融界用户名:完整负责,2014-10-23附件下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立财务顾问报告立财务顾问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十月天风证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立财务顾问报告声明与承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5秒注册忘记密码短信服务每日理财快报手机金融界官方微博设为页加入收夹页财经股票大盘个股新股行港股美股基金理财黄金银行保险募信托期货博客论坛爱股优车优房优品科技我的金融界金融界股票行热门推荐:7、不存在虚记载、潼南装修材料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芭田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   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以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2-1-1-1天风证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立财务顾问报告报送相关监管机构,

  随重组报告书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上网公告。

2、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真实、   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和内核的基础上,天风证券同意将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芭田股份本次交易的法定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友情链接: 自助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