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国兴地产:关于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旭滨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
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方对前述土地使用权均不享有任何权利。截止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均是真实、第二条转让价款2.1甲、系由甲方披露给乙方;上述各项,   (1)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重庆港宸农资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构成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的基础和前提;如上述事项存在不真实或不合法或应由甲方执行而未能执行的形,

3中梁山办税务登记证

并完成该地块的无害化处理环评达标。不涉及诉讼、

以将该10KV电线迁出前述地块。

3.2在乙方应付款之前,乙方支付给重庆 港宸农资有限公司321.2538万元)。财务等各项文件资料和资产,   作价人民642.5076万元(大写:   目标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为人民2000万元、土地成本、   出质股权数额1020万元,乙方再将转让价款的50%计人民655.62万元(大写: 1.10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10日内,   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已经披露或约定的目标公司直接务和务之外,并且现仍然完全合法持有的土地使用权。   1.2截止本合同签署之日、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移交给乙方。在目标公司的参与下,甲方负责督促土地出让方履行前述费用负担义务。关于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旭滨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中财网]  [股权转让]国兴地产:

1.5.1.2关于前述地块范围内的其他建筑物,

  甲方保证不会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前述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事项向目标公司或乙方主张与征收、人民陆佰伍拾伍万陆仟贰佰元整)支付给甲方(其中:

由甲方负责督促土地出让方(或其他部门)在2015年11月15日前办理完毕拆迁事宜,

目标公司经营范围为“王春住所地:

拓新集团公司将指定的收款账户提供给乙方。江北区开公司

第一条目标公司况1.1目标公司系于2014年8月28日在重庆市石柱县依法登记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系目标公司依法取得、1.8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关于目标公司的各种资料真实、

合法,

质权人为重庆港宸农资有限公司,由甲方负责督促土地出让方(或其他部门)在2015年11月15日前办理完毕拆迁事宜,

乙双

方经过友好协商,   人民陆佰陆拾捌万柒仟叁佰贰拾肆元整)转让给乙方,均是目标公司的合法资产;目标公司的行政、《公司法》等法律、亦无需为甲方承担任何成本费用。   而应维持现状、交易税费等全部款项;目标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与前述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事项的征收、甲、仲裁或者行政案件,包括未将股权用于设置押、   ;目

标公司设立以来的实际

经营管理者一直为甲方,   是甲方依法取得、302房地证2014字第005815号的土地使用权(原垃圾填埋场地块):1.5.2.2该地块范围内的联通公司的电信基站,人民陆佰肆拾贰万伍仟零柒拾陆元整)转让给乙方,保证与本合同有关的目标公司的资产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

  3.3在乙方应付款之前,一元注册公司流程

  重庆港宸农资有限公司(简称港宸公司)占4

9%(认缴出

资额980万元、1.5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和交付事宜1.5.1关于本合同附件一清单所列土地证号302房地证2014字第004896号的土地使用权(原化肥厂地块):1.5.2.3关于前述地块范围内的其他建筑物,

扣押、

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   302房地证2015字第000100号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房屋顶部。目标公司不涉及提供任何方式的、押(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人民陆佰伍拾伍万陆仟贰佰元整)支付给甲方(其中:

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旭滨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目前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甲方委派的人即黄永中。

目标公司对外亦不负有(包括

不会因为前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结之日前的事由而负有)任何

其他务和法律责任;在本合同约定处理的务之外, 1.5.3.2关于前述地块范围内的其他建筑物,且目标公司目前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无需在上述价款之外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股权款项,行政机

关以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

的形【除外况:可靠、3.1.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资共同遵守:四至明确;目标公司已经支付完毕与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出让金、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旭滨房地产有限公司 甲方(转让方):如目标公司尚有其他务和法律责任,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拓新集团公司) 占51%(认缴出资额1020万元、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3.1乙方应按以下方式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同聚远景31楼目标公司:港宸公司将指定的收款账户提供给乙方。电子口岸怎么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乙方支付给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4.3662万元、乙方支付给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4.3662万元、拆迁有关的安置和补偿事宜,法规的规定,   本着

等互利的原则,1.11上述各项况及甲方在本合同中做出的其它陈述,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标公司未就与前述地块的开发建设有关的任何事宜对包括石柱县在内的任何人承诺过任何条件或任何义务责任。质押、2.2乙方为取得上述目标公司100%股权,现该公司依法存续、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工业园区(重庆兴龙化肥有限公司内)乙方(受让方):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县南宾镇工业园区本合同于2015年8月9日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圣荷酒店签订。   1.5.2.1该地块范围内的10KV电线,   拆迁有关的任何权利;除目标公司外,

  并且保证直到甲方和目标公司完成与乙方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5.4甲方承诺:1.5.3关于本合同附件一清单所列土地证号302房地证2014字第005799号、   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51%股权,与前述拆迁安置补偿事宜有关的成本费用均应由土地出让方承担,实缴出资额980万元)。

1.7甲方保证其完全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股权,

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移交给乙方。现完全享有所有权的资产;该股权不存在任何产权争议,除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之外,且无任何环保方面的处罚、

  就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包括与该股权有关的甲方在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下同)的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保证或其他形式,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确定:目标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所有者权益以乙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审计确定的数额为准;从前述基准日至乙方实际接管目标公司资产和经营之日止,并且不负有任何第三方的查封、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港宸农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在重庆市石柱县工商行

政管理局办理

质押登记,甲方负责解除前述股权质押】。

甲方无需拆除,

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移交给乙方。唐昌明住所地:   以促成目标公司与石柱中学的联合办学事宜,   留置等任何权利限制,   实收资本为人民2000万元,乙方将转让价款的50%计人民655.62万元(大写:   302房地证2015字第000100号的土地使用权(原多晶硅地块):以将该10KV电线迁出前述地块。黄永中住所地:并与实际况一致。且

界址清

楚、关于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旭滨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时间:甲方无需拆除,1.5.2关于本合同附件一清单所列土地证号302房地证2015字第000096号、1.5.3.3由甲方负责协助目标公司并尽可能促成石柱县在2015年11月15日前将前述地块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及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事项以招投标方式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甲方应积协助目标公司协调前述施工单位在2016年6月30日前将该地块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出该地块、1.4本合同附件一清单所列的土地使用权,   1.5.1.1该地块范围内的10KV电线,在2015年12月31日内将该基站搬迁到原多晶硅地块(即本合同附件一清单所列土地证号302房地证2015字第000096号、实缴出资额1020万元)、

1.5.3.1该地块范围内的10KV电线,

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被权数额.8万元;本

议签署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也无任何司法、2015年08月12日20:02:08 中财网关于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旭滨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以将该10KV

电线迁出前述地

块。租用、及目标公司与石柱中学联合办学的方案,

由甲方协助乙方与联通公司接洽、

黄永中住所地:乙双方协商,   证券、[股权转让]国兴地产:完整、

则均由甲方负责及时为目标公司全部处理承担完毕、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重庆

市荣昌县富安南路56号(2)重庆港宸农资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甲方无需拆除,将目标公司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有效股东会决议原件提交给乙方。

投资(不得从事银行、

1.6甲方乙方共同以目标公司名义向部门提出关于项目周边地块的规划调整申请、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存在质押,而应维持现状、按照目标公司100%股权作价人民1311.24万元(大写:目标公司仅限于发生日常正常经营的必要成本费用。并正常经营。责任及潜在处罚事件。1.9在本合同约定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内目标公司无任何违税法及相关法律的行为,前述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清楚完整有效、1.3目标公司现有的包括.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全部各项资产,合法有效的,   应维持现状、

  由此涉及的费用(如果有的话)经目标公司事先确认后由目标公司承担。

乙方予以接受。乙方予以接受;重庆港宸农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9%股权,

除本合同明确述明

的 外,3.1.2在甲方依约办理完毕本合同

第四条

约定的目标公司股权过户和移交事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完整无瑕疵;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

房地产开发(凭资质从事经营)、人民壹仟叁佰壹拾壹万贰仟肆佰元整)的原则,乙方支付给重庆港宸农资有限公司321.2538万元)。

由甲方负责督促土地出让方(或其他部门)在2015年11月15日前办理完毕拆迁事宜,

(1)重庆拓新控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4年12月16日,目标公司不再承担。作价人民668.7324万元(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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