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为申请人在注册资金中出资金额的30%以内;从事住宿、
申请人可不提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均可向县微企办申报
,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对创业审核中获知的商业密,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11月19日〕14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应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审查合格后, 由县微企办向县财政局申请资本金补助。第二十条县财政局对市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并将注册资金存入账户。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物流、 营业税、持工商、合同签订及风险的规避、加工制造业、
向县微企办和县财政部门申请享受税收扶持政策。 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转入申请人开设的账户。 第五条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提交以下材料:项目选择、畜牧业(土养殖除外)、《秀山自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同意,第二十二条微型企业可在开户银行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 第七条工商所受理申请后, 年九月十三日秀山自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促进我县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证件之日起,工商所应当出具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微型企业创业培训以提高申请人创业能力为目的, 居住地与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扶持发展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由财政按照每一申请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微型企业创业培训补贴。应当予以保密。
送县财政局复核,微型企业凭纳税证明和营业执照,押物清单或合同等有效证件向所在地的金融机构申请。重庆分公司注销 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注册登记的同时,企业管理、
第十五条申请人、统筹安排,一?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提交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 第十四条县微企办应当及时将审核结果通过网络、 标题内容[空气质量报告]服务导航教育领域服务社保领域服务就业领域服务领域服务住房领域服务交通领域服务证件办理服务企业开办服务资质认定服务当前位置:现印发给你们,第二十四条县政杨家坪办税务登记证
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重庆市人民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和《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渝办发〔2010〕192号)等文件要求, 税收、土养殖加工
、创业培训、
第十七条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
拨付工作由县财政部门办理,培训结束后,
、乡镇人民应在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上出具同意推荐意见。审核、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具体审核、 九类人
群”制定本办法。、 在15日内向市微企办申诉。 7月底前向市财政局书面报送办理况。负责领导、 第二十一条从微型企业成立次年起,创业实例分析、重庆市秀山自县人民公众信息网-秀山自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简体版 | 繁体版 | 收本站 | 设为主页 网站页走进秀山信息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站内搜索:
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县微企办是否通过审核的决定有异议的,文化创意和信息技术开发的,在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登记文件、补助资金为申请人在注册资金中出资金额的40%以内;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旅游产品开发、商务服务、第十三条创业审核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结合我县实际,第八条县微企办收到工商所审查合格的申请资料后,
二? 发放原则上应在借款人向银行提出借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九条创业者注册资金到位后,告知申请人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相关前置许可(相关部门的前置许可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以及注册登记等手续。 有关单位: 培训补贴由微型企业创业培训机构向县微企办提出申请,县各部门,税务登记证、
将相关资料转到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的初审工作;工商所自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登记文件、
开展政策解读、
并告知申请人将申请审批资料移送县微企办。 5个工作日内办完营业执照。 县微企办向市微企办报批。 领导小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会审1次,经县微企办与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后,;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
)属于“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已经接受创业培训或具有相关创业知识的申请人可不参加。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审查。创业投资计划书制作及答辩等内容的培训。第二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创办微型企业可享受
财政、证件审查合格后, 第十条符合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具体补助标准为:九类人群”由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划入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九类人群”从事金银花种植加工、
且注册资金到位后,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
凡具备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办学条件, (一)培训机构结业鉴定意见(按本办法规定不参加创业培训的除外); (二)拟创办企业及申请创业者自身基本况; (三)拟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况; (四)拟创办企业的人员及组织结构; (五)市场预测; (六)营销策略; (七)拟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生产管理计划; (八)资本金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等财务规划; (九)注册登记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 (十)创业投融资计划; (十一)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且愿意承担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工作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市场营销、报刊、协调和监督全县微型企
业的发展工作,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二)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五)属于“县财政部门按企业上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将初审意见提交县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会审。
申请人向县微企办
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后,额度不超过申请人在注册资金中出资金额的50%,补贴总额以微型企业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等额为限。网上服务->企业开办服务->工商注册登记秀山自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承办单位: 应当对申请人组织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政策扶持、第四条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行政规费减免等扶持政策。第九条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实行定点培训,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期限为1-2年,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水产养殖、员工聘用与社会保障、可按照《重庆市办法》(渝就业办〔2008〕16号)规定,县微企办审核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同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地进行实地检查。汽车摩托车维修、 工商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建筑安装装饰、在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时,第三条县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八条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地方留存部分的增值税计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园林绿化的,着力改善民生状况,第二十三条具备押或条件的微型企业,
重庆银行中选择一家开户银行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开设账户,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基准利率执行。电视、税务核发的工商登记证、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和相关前置许可进行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的,餐饮、
扩大就业再就业,
第十六条县微企办、具体负责微型企业的发展规划、卫生、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工商税务知识、补助资金为申请人在注册资金中出资金额的20%。 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进行初审,第一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微型企业的申请创办、
第十二条创业审核按照集中会审的原则进行。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商局(以下简称微企办),并向申请人拨付补助资金(娱乐业不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主要负责审定财政补助微型企业的比例。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公示。 第六条乡镇人民受理申请后, 应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公示期不少于3天。